星期一, 一月 28, 2013

纪念简化字颁布57周年

世事长出反讽,一些惠及全民的举措往往受到一些二才之徒的诟病,简化字就是一例。仰仗这些现在在电脑屏幕上看起来如一堆乱麻的繁体字,旧中国的国人识字率据说达到了个位数。这些年,我的孩子们在国外学校上学,更加理解汉字之难。这些孩子们一旦开始了洋文,再让他们认哪怕是简化字也是很难。我一位朋友的儿子今年快到上大学的年龄,他前两年一次回国闹个笑话。那次好像是上海世博会,这位公子指着旁边牌子喊:“嗨,‘小心’这两个字我认识!”旁边就是参加世博会排队的人山人海。

同其他事情一样,二才们诋毁一件事物通常会编个段子。段子,在我看来,而今也就成为肤浅、没文化的特征之一。以下转讼棍茶水斋的文章,未完,有兴趣的可以看其后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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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拨乱反正”的简体字表(至“巩”),顺便说说如何看待简化字(代前言)——纪念简化字方案颁布57周年

1956年1月28日,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布〈汉字简化方案〉的决议》,标志着新中国的简化字运动拉开大幕。57年过去了,简化字的功过是非仍然聚讼不休。我个人向来是简化字的支持者,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两千多个简化字(不重复计算同偏旁部首简化大约有500多个)都一定就是最合理的、或者就都一定经得起推敲。然而,是也好,非也好,我的意见很简单:批评简化字,就应该先了解简化字。而现在大众舆论中(尤其是网络上)批评乃至全盘否定简化字的论调,却基本上都只能暴露出批评者自己对汉字渊源、发展、演化的无知和偏见。这样一些人大喊什么“简体字割裂传统文化”,坚持使用所谓“正体”(还经常用错……),实在是滑稽(当然也有些很有文化的同学喜欢用繁体,那属于个人爱好,不在此列)。

最无知的一群低端批评者,其批评完全是望文生义的附会。例如说什么“爱无心”。他们并不知道在繁体“愛”中的“心”其实是声旁结构的一部分,并不表义。《说文解字》解“愛”:“行皃。从夊㤅聲”,皃=貌。也就是说这个字的本义是行走状,怎样的行走呢?看它的义旁“夊”(sui1),说文解为:“行遲曳夊夊”,也就是慢慢走的意思(后来被“绥绥”替代了。《诗经》:有狐绥绥,即此义)。因为留恋不舍,所以慢慢走,这就是愛从夊旁的原因——愛的原始义是舍不得、不愿意给人,谥法:“吝于赐与曰爱”。是一种占有欲。后来引申出爱情、爱恋的意思。所以说“爱情总是自私的”这话相当精确,改成“爱本是自私的”就更精确了。扯远了……总之,简化字“爱”简化了“愛”声旁的一部分,将“心”简化为一横,然后又和原来的义旁“夊”拼成一个“友”字,反而贴近了“爱”的引申义(友爱),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创造。当然,无论你认为它简化的对也好、错也好,功罪都算不到新中国头上,因为这个简化“爱”字在元代刻本里就已经出现了。而最初则有可能是行书楷化:鈥湶β曳凑澋募蛱遄直恚ㄖ菱湽潱潮闼邓等绾慰创蚧郑ù把裕┾斺敿湍罴蚧址桨赴洳57周年(宋:蔡襄,《远蒙帖》)

高段一些的批评者则抓住简化字一些“副作用”。比如,他们认为简化字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字简化为同一个字,会引起歧义。“后”与“後”是最常举的例子。然则这种批评,其实并不公平。因为简化字方案的这类合并,基本有历史文献依据,是将古代本来就可以互相假借的两个字合并。以“后”“後”为例。《礼记》:“知止而后定”。这里的“后”就是假“后”为“後”的用法。而在考古出土的日常文书中,例如马王堆汉墓帛书、竹简、银雀山汉墓竹简,这种用例颇多。可见汉时人早就在这么用了。再如“谷”“榖”也是常常被批评的一组合并字。但诗经“習習谷風”一句中就是假“谷”为“榖”,所谓“谷之言穀。穀,生也。生長之風也”。汉字尤其在早期,同声字、音近字互训是常见现象,见诸经典、见诸日常使用。“后後”“谷榖”应该还算不太流行的。像“冲衝”“伙夥”之类,近世以来其通用早就相当普遍了。其次,多字合并虽然增加了一字多语素的情况,但汉语这种情况本来就很多,原因也很多。例如“白”字,它表颜色的义项是原有的,表“徒劳”(如:白忙、白开心)的义项却是清朝时来自满语(baibi);再如“站”字,它表示立的义项是原有的,表station的义项却是来自蒙古语(jam),宋之前只有“驿”而没有“站”,蒙古人呼“驿站”为jam,以“站”字表之。这些一字多语素在使用中一般并不会造成什么混淆。而为这“副作用”所害的往往恰是那些第一类低端批评者……故作聪明的把“皇后”写成“皇後”、把“山谷”写成“山榖”的那些装逼犯。在日常使用中,因为都用简化字,是不会有这种副作用发生的。

更高段的批评者则确实抓住了简化字一些为了简化而简化的地方。例如:他们批评万能部首“又”。“對”“鳯”“鷄”“勧”“権”“漢”“樹”这些字的部首本来不同,统统都无厘头的用一个“又”代替,成何体统呢?这种批评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,但以此怒斥新中国汉字简化方案则也不公平。首先,万能部首现象是汉字发展早已有之的现象。以隶变为例,现在很多字中都有的部首“大”字,就是篆书向隶书演变过程中,隶书造出来的一个万能部首:

(裘锡圭《文字学概要》第85页,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本)

我们看到,在直承古文的篆书中,“奕”中之“大”确实是大字,而“奂”中之“大”其实是合起的两只手;“樊”中之“大”是分开的两只手;“奠”中之“大”则是桌几(供桌)之形;“莫”中之“大”则是草木之形。很显然隶变的结果使得这些字的表意、象形部分全部或部分的被破坏掉了,死忠“正体字”的人面对此情此景又情何以堪?总不至于还要高呼废隶书、复篆文吧?——历史上颇有一些腐儒是这样批评隶变的,当然他们的批评在历史的长河中连泡都冒不出几个。

隶变中的万能部首“大”,是造隶书的人图省事的结果。而简化字的万能部首“又”,也是历代人民图省事的创造:

“对”“劝”“权”字见于元抄本《京本通俗小说》

“凤”“鸡”字见于清初刊本《目莲记弹词》《金瓶梅奇书》等

“汉”字最早,汉代草书就有。

大约只有“树”字是上世纪上半叶的创造。

一言以蔽之:懒人,只有懒人,才是文化的创造者……

而且,在有些事例下,这类批评者只许古人放火、不许共党点灯的逻辑也忒霸道了些。比如“华”字。某些人伤心欲绝骂道:你连“華夏”的“華”都要简化?背叛民族啊!你知道“華”是什么意思嘛?是象形字啊,是一棵开满花的树啊,是美丽啊、是繁茂啊、是祖先对灿烂文明的自豪啊、是对后世子孙繁盛的期许啊!数典忘祖啊你们!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歇会儿吧。“華”就是“花”。魏晋之前就没有这个“花”字,统统用“華”(现在成语“春华秋实”还保留这个义项)。它的甲骨文确实是一棵开花的树。大约在南北朝的时候,古人嫌写的太麻烦,保留了表草木的草字头,下面换成了声旁“化”,造了个形声字“花”出来。后来“花”字大行其道,在用于花朵这个本义时反而成了正字。“華”字只在“華夏”“華丽”这些引申义中使用。哦,你古代人用声旁“化”造“花”字允许,现代人就不能用完全同样的方法对“华”字做同样的改造吗?(保留表树木义的十字底,上面用同一个字“化”作为声旁)
鈥湶β曳凑澋募蛱遄直恚ㄖ菱湽潱潮闼邓等绾慰创蚧郑ù把裕┾斺敿湍罴蚧址桨赴洳57周年
最高段的批评者具备足够的文字字源和流变知识。也因此,他们使用的是因果律武器,即批评简化字破坏“构字逻辑”。比如“双雙”“只隻”这两组简化字。《说文》:“隻,鳥一枚也。从又持隹。持一隹曰隻,二隹曰雙”。“隹”是个象形字,从鸟的形状演化而来,本意是短尾巴的鸟。繁体“進”也从“隹”,是用为声旁(上古两字音近)。低端简体字批评者的顺口溜里有一句“进不是越来越佳而是往井里走”,是把“隹”字和“佳”字看混了……所以低端简体字批评者基本都属于语文老师死得早,若不是适当简化了字,以他们的智识水平当文盲的概率最高。简体字都学不好却鼓吹繁体,这正是新中国以简化字普及了庶民教育、大幅度提高了全民识字率所带来的最奇葩的一个副作用。

“又”字也是象形,即右手(最早的“右”写作“又”,右手形;“左”写成“𠂇”,左手形)。“雙”“隻”都是会意字,一只手抓一只鸟就是“隻”,抓俩鸟就是“雙”。

批评者说了:你看看,本来“雙”“隻”这俩字逻辑关系这么清楚,被简化成“双”和“只”后,谁还能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呢?

从文化流传及文字字源研究的角度,这种分析当然有道理也很有意思,老爷我就经常追溯一字象形、会意之源以显示渊博。然而,文字归根到底是工具、是为了使用的。在现代汉语中,“隻”的意思已经主要用来作为量词,可以有“一只”也可以有“多只”,而不强调其单的本义。它和“雙”之间已经没有了严密的逻辑关系。更何况,“隹”在隶变以后,象形的色彩已经极淡了,谁现在若是盯着“隹”字看能看出一只鸟来,我得佩服他(类似的还有“馬”,并不比简体“马”更容易看出一匹马来)。这种情况下,即使从识字的角度,让人从持一鸟还是持两鸟去理解这两个字,比之直接认识记忆“只”“双”这两个相当易写的简化字,都没什么优势。何况,“双”这个简化字造的是很不错的,去掉了两只鸟,却增了一只手。两只鸟是“双”,两只手就不是“双”了嘛?

综上所述,从最低端的语死早批评者,到最高端的因果律批评者,对于他们对简化字的种种批评加以分析之后,反而会让我们感到新中国简化字方案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,除了强有力的政权保证了推行力度之外,还因为它实际上是符合汉字演变、改造的基本规律的。几乎所有简体字的创造,我们都可以在汉字千年的演化史上找到范例(而且绝非孤例),无论是多字合并(上宗同音假借、互训)、声旁替代(上宗会意->形声的变革),甚至万能部首(上宗隶变、行书楷化),皆有迹可循。当然,还是要强调:符合规律并不意味着每个个案都处置得当。现行简化字方案中确实有一些个例不那么合适(例如另一个万能部首“云”,在“坛”字中作为声旁的使用就不好,因为音并不近。不过这个字也不是新中国造的,而是民国1935年简化字表中就有的),但在简化字已经推行半个世纪,这一批简体字基本已经为十几亿人民掌握的情况下,再去对这些个例进行反调整的成本显然过高,而因为这些不尽合理的个例存在就全盘否定简化字方案,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蠢事。

关于如何了解简体字的渊源,可以推荐两本书:语文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《简化字溯源》,华语教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《简化字源》。

以上可以算是前言…………

我真正想做的事情,是统计一下那些简体比繁体出现的更早,甚至简体反而是本字,繁体是后人叠床架屋的繁化的字。近年来简繁之争甚嚣尘上之时,我就想做这项工作。按汉语拼音为序,以上述两本书为纲,陆续做了一些,但要把500多个字中这类字全部列出来,工作量还是很大的,所以断断续续的只总结到了“巩”字而已。今后有时间再慢慢的做吧。这类字我给它们起了个总名:“拨乱反正”的简体字。

收字的原则:(1)简体字形出现在繁体字形之前,而且繁体字形与简体的本字之间有可考的衍生关系(如“雲”是从“云”繁化而来);或者(2)简体字和繁体字两字均有,但相关义项实际上是从简体字的义项引申出来的,因此简体字方为本字(如“才”和“纔”,详下)。除此之外,即使是简体字形出现的早,但它与繁体字形其实是两个不同的字,只是后人用简体字形去训繁体字形的,一律不算(如后、後。“后”字甲骨文就有了,比“後”早,但它的本义不是先后之后,只是有时会被假借用之,“後”也不是从“后”造出来的。这样的情况我都不认为简体字将两字合并属于“拨乱反正”)。有个别字即使用上述原则也很难辨别(如“虫蟲”),我们作为特例列入供参考。

“拨乱反正”的简体字表(暂至“巩”)

表(錶):古代无“錶”字,也不将计时器或其它测量仪器称为表。西式钟表传入中国后为啥管它叫“表”,咱也没搞明白,但是这以后才造出了“錶”字。康熙字典里都还没有,最早是民国时期的《辞海》里收入。所以这个繁体字反而是个晚近的新造字。

布(佈):“佈”,是北宋时的韵书中才出现的,《广韵》:“佈,遍也”。“布”仍然是表达这个义项的通用字,所以“佈”只能算个异体字。(用简转繁工具一般都不会转成这个字,所以凡是大书“分佈”“佈满”的繁体字爱好者基本都是装逼,属于最低端的语死早型)

才(纔):这组字以其常用以及简繁体之间笔画数的超级悬殊而著称于世,也是简体字支持者嘲笑“正体字”的常举字例之一(另外比较有名的还有“欎”)。我当年头次看到“纔”这个繁体的时候就困惑不解,因为“才怎么样”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表达法,古人是得有多二逼才能把这么常用的字写成一团黑疙瘩?后来有点文化查了《说文》才知道,古人显然不这么二逼。《说文》对“才”的解释是:艸(即:草)木之初也。随后引申出了当副词用、表凡始之义的用法。所以根本就应该写成“才”。“纔”字在《说文》中也有,解释是:“帛雀頭色”或“微黑色”,意思上并不搭边。《说文》又训:“纔,浅也”。因为“纔”是微黑,所以被引申为“浅”,可能进一步被引申出“仅至”之义。清朝人王筠《说文解字句读》称:“《说文》作才……今人借纔”。据此,“纔”是被用来作为“才”的假借字的,“才”才是本字。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说。事实上,表达“仅仅”的cai音字到底有没有本字,这很难说。仅从魏晋以前的资料看,被用来假借这个意思的字不止“才”、“纔”,还有“裁”和“财”。如:《汉书.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“裁什二三”、《汉书.李广利传》“士财有数千”、《三国志.吴主传》裴注引干宝《晋纪》“众才七千”、《汉书.晁错传》“远县纔至则胡又已去”。这些例子中的裁财才纔全部都是用来假借的。因此,我们至少可以得出结论:“才”不应该算“纔”的简化字,而是与“纔”平起平坐的假借字,简体字方案在诸多假借字中选取最好写的一个,无可厚非。

虫(蟲)——特例:甲骨文和金文里都只有“虫”字没有“蟲”字。三虫叠加的“蟲”要到小篆里才有。但是,根据《说文》,虫和蟲其实是两个字。“虫”的发音是许伟切,近似于hui,有两个义项,第一个义项是蝮蛇的意思,后来发展出了一个更复杂的字“虺”,就读这个音;第二个义项就了不起,叫做“物之微細,或行,或毛,或蠃,或介,或鱗,以虫爲象。凡虫之屬皆从虫”。也就是说,各种微小动物都可以叫“虫”,这个范围可比今天所谓的“昆虫”或“虫子”要大多了。所以后来有人管蛇叫长虫、管老虎叫大虫,盖不失“虫”之本义也。而“蟲”的发音是直中切,即今读chong2。中国最早的字典《尔雅》有解释:“有足谓之蟲,无足谓之豸”。这样看,“蟲”的义项要窄得多,指的就是有足的微小动物,大致也就是各种虫子。这样看来,在我们现在使用的昆虫、虫子这个义项上,“蟲”是本字。但是段玉裁注却又说:“古虫、蟲不分,以虫谐声之字,多省作虫,如融、赨,是也”。融、赨(发音tong)从声旁看都应该从“蟲”,但实际上从古到今都只写一个“虫”,段玉裁的“古虫蟲不分”的说法是有道理的。所以,结论就是:“蟲”是基于“虫”而造出的一个字,而在它被造出来之后,古人也还是经常用“虫”代“蟲”,尤其是在构字的时候。

出(齣):这个繁体字是一个非常晚近才产生的、义项也非常窄的字,它专指传奇、戏剧中的一回或一场戏。即我们现在所说的“一出戏”的那个量词。我估计对于没有接受过专门繁体字训练的人来说,都不知道有这个字,而且在简体字方案中被“出”取代了,不过你敲个“一出戏”,然后用Word的简繁转换试一下就知道了。这个繁体字大概算是酸臭文人叠床架屋造字的典型。纪昀(纪晓岚)在《阅微草堂笔记》里提到了它的来源:“传奇以一折为一齣。古无是字,始见吴任臣《字汇补》,注曰读尺。相沿已久,遂不能废”。吴任臣是何许人也?清朝康熙时候的。可见该字诞生之晚。那么在这之前,是不是“一出戏”这种说法就没有字可表达呢?非也。宋、明时期的传奇刊本中,在说到第几出的时候,用的就是“出”字!你说这吴任臣是不是有病……

从(従):这又是个非常常用的字。我们看甲骨文是怎么写的:鈥湶β曳凑澋募蛱遄直恚ㄖ菱湽潱潮闼邓等绾慰创蚧郑ù把裕┾斺敿湍罴蚧址桨赴洳57周年。一个人跟着另一个人,甭管朝向那边,这不就是“从”么?可见简体“从”字才是本字。至于繁化的“従”字,比较接近的字体是在金文中出现的。

达(逹):《说文》以“逹”为本字,同时注解:“达,達或从大”,也即收录了“达”这个字,但认为它是“逹”的异体字。历代字书基本都是这个观点。其实这是文字史上千年冤案之一。我们看这个字的发展:鈥湶β曳凑澋募蛱遄直恚ㄖ菱湽潱潮闼邓等绾慰创蚧郑ù把裕┾斺敿湍罴蚧址桨赴洳57周年

在甲骨文中,有一种写法的右半部分明就是简简单单一个“大”。“达”才是本字,而繁化成“逹”也是金文中的事。

电(電):越是那些亘古不变的事物,其最初的造字法绝对是简单的。如繁体“電”这种会意式的复杂构字法,基本一看就可以断定是后世叠床架屋的累赘。甲骨文中似乎没有“电”字。但是实际上有,甲骨文中频繁出现的“申”字就是,即:鈥湶β曳凑澋募蛱遄直恚ㄖ菱湽潱潮闼邓等绾慰创蚧郑ù把裕┾斺敿湍罴蚧址桨赴洳57周年。《说文》:“申,神也”“申,電也”。“申”是“神”的本字,它在甲骨文中的造型很明显就是闪电的形状,因此它其实也就是“电”字。从闪电这种古人看来神异现象引申出了“神”的义项。金文中出现了“電”字,是在甲骨文“申”(或“电”)的字形上加了个雨字头,以会意。因此“电”方是本字。

复(復、複):将多字简化为一个字,容易造成混淆,是反简体字者的主要攻击点之一。但就这一组字而言,这种攻击便无理可讲。因为老祖宗造字的时候,復、複本就来自一个字:“复”,在甲骨文中的字形是:鈥湶β曳凑澋募蛱遄直恚ㄖ菱湽潱潮闼邓等绾慰创蚧郑ù把裕┾斺敿湍罴蚧址桨赴洳57周年。“复”字的意思是“行故道也”(《说文》)。所以“復”完全是它的衍生字(加了个表示“行”的双人旁会意),而“複”的意思是“重衣也”(夹衣,有里子的衣服),后来引申出了“重复”的义项。如果说最早的本义“重衣也”还有新造个衣补旁的字区分一下的话,当它的本义已经消亡,而只留下“重复”的引申义时,就完全应该回归本字“复”了。因为从“行故道也”也完全可以引申出重复的意思。

个(箇、個):繁体字现在是以“個”为正,但该字其实是三个字兴中最晚出现的。《说文》:“箇,竹枚也。从竹固聲”,也就是说“箇”是竹一枚的意思。汉语最早并无量词,量词往往都是从这些表示数量单位的字演变过来的。例如“隻”本义鸟一只,引申为“一只鸟”。“箇”也是从竹一枚逐渐引申为量词(一箇竹)。那么“个”呢?它也可以作竹一枚讲,如《史记货殖列传》“竹竿萬个”,就用“个”为竹子的量词。《康熙字典》认为:“‘個’爲後人增加。从个、箇爲正”。这么看来,似乎“箇”才是本字。但是,我们看到,虽然《说文》无此“个”字,但是先秦经典中却大量存在:《左传》“齊公孫竈卒。晏子曰:又弱一个焉”,这里的“个”作“一人”解,近似于量词用法。。《周礼》“廟門容大扃七个”这里的“个”是“物数”之意,即用于数物的量词。由此可见,即使在做“竹一枚”的狭义时“个”“箇”难分其正,但作为量词讲,“个”在先秦时就有更宽广的应用,可用以数人、也可用以数物,这比“箇”可要正本清源的多了。而无论如何说,现在的所谓正体“個”,其实是“个”的俗字:郑玄《礼仪注》:“俗呼个爲個”。放着好记好认历史悠久的“个”字不用非要写成“個”,其实是喊着“传统文化”写了个大大的俗字。

巩(鞏):古人叠床架屋繁化的又一典型。金文中有“巩”字,右半部如人跪坐伸双手抱持左半部的“工”状物品。而“巩”的本义正是“抱也”。小篆就给它加了个“革”字底,不知何解。也许是抱持完了要再用皮革捆个结实?但总之,“巩”才是本字,“鞏”乃后造。

(未完 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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