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其他事情一样,二才们诋毁一件事物通常会编个段子。段子,在我看来,而今也就成为肤浅、没文化的特征之一。以下转讼棍茶水斋的文章,未完,有兴趣的可以看其后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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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拨乱反正”的简体字表(至“巩”),顺便说说如何看待简化字(代前言)——纪念简化字方案颁布57周年
1956年1月28日,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布〈汉字简化方案〉的决议》,标志着新中国的简化字运动拉开大幕。57年过去了,简化字的功过是非仍然聚讼不休。我个人向来是简化字的支持者,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两千多个简化字(不重复计算同偏旁部首简化大约有500多个)都一定就是最合理的、或者就都一定经得起推敲。然而,是也好,非也好,我的意见很简单:批评简化字,就应该先了解简化字。而现在大众舆论中(尤其是网络上)批评乃至全盘否定简化字的论调,却基本上都只能暴露出批评者自己对汉字渊源、发展、演化的无知和偏见。这样一些人大喊什么“简体字割裂传统文化”,坚持使用所谓“正体”(还经常用错……),实在是滑稽(当然也有些很有文化的同学喜欢用繁体,那属于个人爱好,不在此列)。
最无知的一群低端批评者,其批评完全是望文生义的附会。例如说什么“爱无心”。他们并不知道在繁体“愛”中的“心”其实是声旁结构的一部分,并不表义。《说文解字》解“愛”:“行皃。从夊㤅聲”,皃=貌。也就是说这个字的本义是行走状,怎样的行走呢?看它的义旁“夊”(sui1),说文解为:“行遲曳夊夊”,也就是慢慢走的意思(后来被“绥绥”替代了。《诗经》:有狐绥绥,即此义)。因为留恋不舍,所以慢慢走,这就是愛从夊旁的原因——愛的原始义是舍不得、不愿意给人,谥法:“吝于赐与曰爱”。是一种占有欲。后来引申出爱情、爱恋的意思。所以说“爱情总是自私的”这话相当精确,改成“爱本是自私的”就更精确了。扯远了……总之,简化字“爱”简化了“愛”声旁的一部分,将“心”简化为一横,然后又和原来的义旁“夊”拼成一个“友”字,反而贴近了“爱”的引申义(友爱),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创造。当然,无论你认为它简化的对也好、错也好,功罪都算不到新中国头上,因为这个简化“爱”字在元代刻本里就已经出现了。而最初则有可能是行书楷化:
高段一些的批评者则抓住简化字一些“副作用”。比如,他们认为简化字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字简化为同一个字,会引起歧义。“后”与“後”是最常举的例子。然则这种批评,其实并不公平。因为简化字方案的这类合并,基本有历史文献依据,是将古代本来就可以互相假借的两个字合并。以“后”“後”为例。《礼记》:“知止而后定”。这里的“后”就是假“后”为“後”的用法。而在考古出土的日常文书中,例如马王堆汉墓帛书、竹简、银雀山汉墓竹简,这种用例颇多。可见汉时人早就在这么用了。再如“谷”“榖”也是常常被批评的一组合并字。但诗经“習習谷風”一句中就是假“谷”为“榖”,所谓“谷之言穀。穀,生也。生長之風也”。汉字尤其在早期,同声字、音近字互训是常见现象,见诸经典、见诸日常使用。“后後”“谷榖”应该还算不太流行的。像“冲衝”“伙夥”之类,近世以来其通用早就相当普遍了。其次,多字合并虽然增加了一字多语素的情况,但汉语这种情况本来就很多,原因也很多。例如“白”字,它表颜色的义项是原有的,表“徒劳”(如:白忙、白开心)的义项却是清朝时来自满语(baibi);再如“站”字,它表示立的义项是原有的,表station的义项却是来自蒙古语(jam),宋之前只有“驿”而没有“站”,蒙古人呼“驿站”为jam,以“站”字表之。这些一字多语素在使用中一般并不会造成什么混淆。而为这“副作用”所害的往往恰是那些第一类低端批评者……故作聪明的把“皇后”写成“皇後”、把“山谷”写成“山榖”的那些装逼犯。在日常使用中,因为都用简化字,是不会有这种副作用发生的。
更高段的批评者则确实抓住了简化字一些为了简化而简化的地方。例如:他们批评万能部首“又”。“對”“鳯”“鷄”“勧”“権”“漢”“樹”这些字的部首本来不同,统统都无厘头的用一个“又”代替,成何体统呢?这种批评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,但以此怒斥新中国汉字简化方案则也不公平。首先,万能部首现象是汉字发展早已有之的现象。以隶变为例,现在很多字中都有的部首“大”字,就是篆书向隶书演变过程中,隶书造出来的一个万能部首:
(裘锡圭《文字学概要》第85页,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本)
我们看到,在直承古文的篆书中,“奕”中之“大”确实是大字,而“奂”中之“大”其实是合起的两只手;“樊”中之“大”是分开的两只手;“奠”中之“大”则是桌几(供桌)之形;“莫”中之“大”则是草木之形。很显然隶变的结果使得这些字的表意、象形部分全部或部分的被破坏掉了,死忠“正体字”的人面对此情此景又情何以堪?总不至于还要高呼废隶书、复篆文吧?——历史上颇有一些腐儒是这样批评隶变的,当然他们的批评在历史的长河中连泡都冒不出几个。
隶变中的万能部首“大”,是造隶书的人图省事的结果。而简化字的万能部首“又”,也是历代人民图省事的创造:
“对”“劝”“权”字见于元抄本《京本通俗小说》
“凤”“鸡”字见于清初刊本《目莲记弹词》《金瓶梅奇书》等
“汉”字最早,汉代草书就有。
大约只有“树”字是上世纪上半叶的创造。
一言以蔽之:懒人,只有懒人,才是文化的创造者……
而且,在有些事例下,这类批评者只许古人放火、不许共党点灯的逻辑也忒霸道了些。比如“华”字。某些人伤心欲绝骂道:你连“華夏”的“華”都要简化?背叛民族啊!你知道“華”是什么意思嘛?是象形字啊,是一棵开满花的树啊,是美丽啊、是繁茂啊、是祖先对灿烂文明的自豪啊、是对后世子孙繁盛的期许啊!数典忘祖啊你们!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歇会儿吧。“華”就是“花”。魏晋之前就没有这个“花”字,统统用“華”(现在成语“春华秋实”还保留这个义项)。它的甲骨文确实是一棵开花的树。大约在南北朝的时候,古人嫌写的太麻烦,保留了表草木的草字头,下面换成了声旁“化”,造了个形声字“花”出来。后来“花”字大行其道,在用于花朵这个本义时反而成了正字。“華”字只在“華夏”“華丽”这些引申义中使用。哦,你古代人用声旁“化”造“花”字允许,现代人就不能用完全同样的方法对“华”字做同样的改造吗?(保留表树木义的十字底,上面用同一个字“化”作为声旁)
最高段的批评者具备足够的文字字源和流变知识。也因此,他们使用的是因果律武器,即批评简化字破坏“构字逻辑”。比如“双雙”“只隻”这两组简化字。《说文》:“隻,鳥一枚也。从又持隹。持一隹曰隻,二隹曰雙”。“隹”是个象形字,从鸟的形状演化而来,本意是短尾巴的鸟。繁体“進”也从“隹”,是用为声旁(上古两字音近)。低端简体字批评者的顺口溜里有一句“进不是越来越佳而是往井里走”,是把“隹”字和“佳”字看混了……所以低端简体字批评者基本都属于语文老师死得早,若不是适当简化了字,以他们的智识水平当文盲的概率最高。简体字都学不好却鼓吹繁体,这正是新中国以简化字普及了庶民教育、大幅度提高了全民识字率所带来的最奇葩的一个副作用。
“又”字也是象形,即右手(最早的“右”写作“又”,右手形;“左”写成“𠂇”,左手形)。“雙”“隻”都是会意字,一只手抓一只鸟就是“隻”,抓俩鸟就是“雙”。
批评者说了:你看看,本来“雙”“隻”这俩字逻辑关系这么清楚,被简化成“双”和“只”后,谁还能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呢?
从文化流传及文字字源研究的角度,这种分析当然有道理也很有意思,老爷我就经常追溯一字象形、会意之源以显示渊博。然而,文字归根到底是工具、是为了使用的。在现代汉语中,“隻”的意思已经主要用来作为量词,可以有“一只”也可以有“多只”,而不强调其单的本义。它和“雙”之间已经没有了严密的逻辑关系。更何况,“隹”在隶变以后,象形的色彩已经极淡了,谁现在若是盯着“隹”字看能看出一只鸟来,我得佩服他(类似的还有“馬”,并不比简体“马”更容易看出一匹马来)。这种情况下,即使从识字的角度,让人从持一鸟还是持两鸟去理解这两个字,比之直接认识记忆“只”“双”这两个相当易写的简化字,都没什么优势。何况,“双”这个简化字造的是很不错的,去掉了两只鸟,却增了一只手。两只鸟是“双”,两只手就不是“双”了嘛?
综上所述,从最低端的语死早批评者,到最高端的因果律批评者,对于他们对简化字的种种批评加以分析之后,反而会让我们感到新中国简化字方案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,除了强有力的政权保证了推行力度之外,还因为它实际上是符合汉字演变、改造的基本规律的。几乎所有简体字的创造,我们都可以在汉字千年的演化史上找到范例(而且绝非孤例),无论是多字合并(上宗同音假借、互训)、声旁替代(上宗会意->形声的变革),甚至万能部首(上宗隶变、行书楷化),皆有迹可循。当然,还是要强调:符合规律并不意味着每个个案都处置得当。现行简化字方案中确实有一些个例不那么合适(例如另一个万能部首“云”,在“坛”字中作为声旁的使用就不好,因为音并不近。不过这个字也不是新中国造的,而是民国1935年简化字表中就有的),但在简化字已经推行半个世纪,这一批简体字基本已经为十几亿人民掌握的情况下,再去对这些个例进行反调整的成本显然过高,而因为这些不尽合理的个例存在就全盘否定简化字方案,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蠢事。
关于如何了解简体字的渊源,可以推荐两本书:语文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《简化字溯源》,华语教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《简化字源》。